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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向往爱情,我身边的这个人是我明信片中梦寐以求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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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8 00:1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在几乎不大可能听到“明信片”这个词了,偶尔路过邮局,脑子里面会过一过,再等些年,估计就是古汉语。明信片的濒临灭绝,并没有引起上面的重视,它不是熊猫和华南虎,只是原野上的一朵小花,兴与衰,无人过问。

  今天因为找一本书,翻箱倒箧折腾,不经意间,厚厚一摞明信片就那么唿啦啦一下纷飞如雪片。往事汹涌袭来!

  就像是翻开一本历史书,曾经熟悉的氏族公社,先秦古汉,唐宋元明清,历历在目。旧明信片上的历史不是老祖宗的故事,而是自己的过去,书上的历史与情感挂不上勾,最多不过联想起某个有点颓废的历史老师,抿嘴微笑,自己的历史,却是跌断骨头连着筋的,糊着半干未干的血迹,有痛感。

  这些旧纸片,已经不再坚挺,吸附了经年的潮气,变得绵软,颜色也是尘封过的,有着灰扑扑的沧桑感,真正是昨日黄花了,面对它们,我的手指一改平素的急躁,轻柔中有着多情,慢慢的一张一张捡起来,读着上面的孩童气的文字与有待完善尚且夹生的字体,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那时的明信片,远没有今天的广告纸的质地,沾了水就要物理反应成纸浆,现在的广告纸,浸在水中很久,捞起来一吹风,即刻恢复原型,马上又是色彩艳丽的美女与化妆品与药品与家电图样。那时候,我是特别喜欢收集这些美丽的卡片的,每每见到一张,就有想方设法据为己有,实在得不到,心里惆怅得多日不安宁,牵肠挂肚。

  就像现在流行网友一样,当年,笔友是个时髦词汇。在我上中学的那些年,几个固定的笔友是我耐以生存的勇气,是呼吸的净氧,更是释放的出口。这些明信片,有一大半来自于他们。

  年轻的时候是不懂怜取眼前人的,总觉得近处无风景,往往心事在远方。我那时候就是一味的喜欢写信,用书信交朋友,而身边的亲人,同学,都视作刺猬,不敢招惹。写信也是一种变相的表现自我,因为自己口拙舌笨,只能用文字来慰藉孤独,文字的热闹可以让自己生发出许多对自身的肯定与爱。好像那个在文字中顾盼神飞的家伙此时此刻果然伶牙俐齿起来,还在纸上跳着芭蕾。我也不管人家看不看得懂,光顾着自己写,别人的回信,我只是草草的浏览,总觉得不如自己写得优美与深刻。可是会唱歌的人,不能只对着同行唱,他需要听众,那些听不出旋律的走调听不出音色的美丑的追星族其实才是最安全可靠的听众。我之写信也是如此,虽然知音甚少,还是乐此不疲,就因为那些笔友是可靠的安全的,他们对自己的忠心陪伴,让我成为书信的信徒。其实或许他们的忠心也是相对的,只因为我的信去得既长又多,他们以为我对他们是青睐有加,另眼相看,所以也就格外的重视起我来。一个单恋你的对象,哪怕是无感觉,你一定也会抽空多看他几眼的。他们常常用明信片来回复我的信,不知算不算得上是敷衍,反正当年的我没有当一回事,照常的回过去一样既长又多的文字,并且还很心态良好的保存好了那些明信片。

  只有一个人,他是真正在回信,写得很美也够得上深刻。而他,也只是寄过一张明信片给我,那是在圣诞的时候,一张有天使般的小孩子,有树篱,有鲜花,有瑞典式小木屋的小卡片。这也是我的这些明信片中的精品。
  

  这个人,从开始跟我笔上谈话到后来不了了之的失去联系,给我写了两年半的信,总共有十八封。不多,但是是一个爱的播种,萌芽、成长,与凋零的全过程。

  年青人总是向往爱情,这一点我并不否认,可是我在年青的时候,向往知音比爱情来得强烈得多,所以也就成就了我从高中三年到大学三年再到走出社会若干年不谈恋爱的人生经历。爱过的人有,不多,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说爱,终于没有说出口,至今已发酵为陈酿,芬芳依旧,口感未知。那时候,对那个笔友,我是真心爱的,虽然不曾见面,但是实在知心,不得不爱。

  他是一个熟读诗词至少七千首的人,在他们那个政法大学做文学社的社长,擒拿散打总是冠军,可谓文武双全。他的文字,和他的字体一样,舒展中有刚健,慵懒中带坚决,对于痴迷文字的我,是具备相当的杀伤力的。于他,我是收到第一封信,就开始缴械投降了的。那时候的邮递员腿脚普遍不利索,一封信得辗转数日才抵达收信人的手,我们来来往往的写着,两个星期一个往返。在收不到信的漫长的等待中,前一封信总是储备粮,拿出来一遍又一遍的回味,细究。总想从中再发现一些还没发现的新意。实在发现不了,就展开想像的翅膀肆意的飞翔。

  本是到了该言爱的时候,可是他毕业了,毕业前的分配让他突然变得不再悠然不再平淡,给我来了一封有字天书,扬扬洒洒五六千,我每个字都认识,可是每一句都不懂。也就是因为这封信,使我意识到我和他之间的隔膜之厚。缘分已尽!在此之前,他要求见我,而我又因为自卑而拒绝了,那个时候的我,认为自己是不能见光的丑小鸭,连狗儿也不屑欺负我。何况于让一个那么优秀的人来爱?他寄来的一束满天星,我也失之交臂,邮差找不到地方,给退回去了。为了证明他曾经寄过,他把邮费收据都寄来了。他是认真的!

  缘分天注定,还是由自己把握,至今我还是不能悟透。如果那时候,我与他见面了,我的一切后来会不会完全改写,真是不得而知。因为他的毕业与实习,也因为我的高考,我们之间的通信越来越少,越来越短。在高中校园里的那株桂花树下,我曾经那么的伤情过,有种生离死别的痛与无奈。看着那细碎的花朵一个个飘下来,悄无声息的归于尘土,我想,他是大踏步的前去了,不会回头的,而我,还在这里,永远滞留,我们中间,隔着一道终生也迈不过去的深坎,那是永远的三岁,他二十二,我十九。二十二岁的他,已经到了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地方,而我还要在学校再捂几年,还谈什么呢?

  爱是不能不通灵的,除非是基于性。

  一个人的能量是有限的,于一件事情上太执着,也许就注定只能在别的所有事情上懈怠。至少我是如此。文字始终是我的唯一,爱情,我随缘到极致。他的来与去,都是那么轻飘,那么无形。大学几年,我们还在断断续续的通着信,可是只是只言片语。偶尔会夹一片武大的银杏叶给他寄去,偶尔是一朵什么花。字已经不多,写的都是朦胧诗。他的回信和我相呼应,好像忘了有过曾经。爱情是经不起大意疏忽的,更经不起刻意的躲闪。

  当我把他定位为生命的过客的时候,在十三年之后的一天,我们却遇见了。十三年的时间本来足以让人忘记一个人,可是在那个细雨缠绵的夜里,我翻开那些发黄的信笺,泪流满面,于无知无觉间,又开始写信,第二天把信投到了他十年前工作的地方。不抱任何希望,不敢设想希望兑现的后果。几天后,他打电话过来,陌生的声音,陌生的口音,陌生的感觉,一切都是陌生的。

  在广州外贸外语大学的门口,那个清晨,他一眼从人群中认出我来,十年前寄给他的照片上的人早已不是现在的自己!广州的夏天,暴雨,狂风,我的手臂上起了小颗粒的疙瘩,我的脸上有生孩子养孩子留下的色素沉淀与皱纹,我的衣服是廉价的地摊货,我的耳环只花了三块钱。那个时候,为了读一年英语,我的饮食衣着都是克苦寒酸的;为了学好英语,对于女人必修的保养与化妆的功课,我已荒废。

  对面坐着的这个人,是我魂牵梦萦了十几年的爱情,一切如在梦中!喝了两瓶王朝,从来喝红酒不醉的我,竟有些醉意了。这是我的亲人,是的,至亲的人,可是我无力回天,只能把他当个初相识。

  他说,在网上看到了我署名为森砂的《陌生的来路》,一日无聊,摆渡查找,居然真的就找到了森砂其人,文中有他,他更确信无疑。他说之后他两度来益阳,无果而终。他说在我给他写信日少的时候,他在奔走着破案,两度与死亡擦肩。他说我的最后一封信到达的时候,他在医院里,肠子全被掏出来清洗。他说,从病床上爬起来的那时他写过一篇《收到莹子的第十六封来信》。他说,他的妻是门当户对,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我们在广外的大操场上的看台阶梯上坐着,说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远远望去,白云山的清晨还在苏醒中,雾气氤氲。近处,背后的相思河,浅浅的冲刷着碎石,如诉如泣。

  又一年过去了,中间有过一些让人不愿回头的疼痛。然后,我们再度成为陌路。

  旧明信片还在,只有它,还在。小小的木屋,花园里的玫瑰,不再青葱的树篱,和嘻笑着的天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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